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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锦破遁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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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静轩暗暗喝声采:诗句稳正。而这以茶为字的法子,又正符合他的审美:材质雅洁,用后轻轻一抹,质本洁来还洁去,不落痕迹,岂不合天地风流之大道!

他拱手请云剑先联句。云剑则坚持请他先来:“正该一家一句。挨下来,数也数得着唐兄了。”

这话的意思是,云剑猜到写这句话的人,是云舟。

福珞还写不出这么稳当的句子。林代玉从前流传出来的诗,多清奇玲珑,与这句风格迥异。

要联诗起句,也不容易的。一句便定下基调、定下容易给人发挥的韵脚,而且意思上也要给后头人留下地步。这确实是云舟的手笔。

林毓笙技痒,难道起不了一句?她也有:“是夜蕉窗曾碎梦。”

这是让第二个人照着来仄韵呢——仄竭入诗,于音韵上是更难一些的——还是抛开它,另起平韵算了?照着格律,这也使得,然而第一句定韵的功能就完全放弃了!真是毫不负责的起句方式哪!

这还只是从音韵上来说。要从诗意呢?清愁惨切是有了,可是个人风格也太鲜明了!多愁多病大才女形像,跃然而出,后头人再要连下去……总不能给大才女接个大酒坛子吧?只好硬着头皮往大才女路子上跟着憋……为难人呢这不是?

从诗意上来说,林毓笙胜过谢云舟。从起句的章法上来看,云舟才有大家风范。

云剑既猜到这句是云舟写的,都是他谢家的人,接下去的句子就请唐家人续比较好。

意思是这个意思,他又没说透。跟唐静轩实在也不需要说透。当下唐静轩拱手:“如此。在下斗胆了。”

与云剑相视一笑,彼此会意。唐静轩就发起愁来——

他倒不愁下一句怎么接。这点墨水,他肚子里还是有的。可是怎么把想到的句子写给人家看呢?

以茶为诗。唉呀呀!何等的清雅、何等的从容、何等的高明!他怎么样才能略为匹敌?

绝不能用墨笔写在纸上了!那就太普通了太俗了!

人家用了茶,他却用什么好?人说以茶代酒,他倒以什么代茶呢?——咦?“以茶代酒”?唐静轩眼前一亮,有了好主意!

这里船已缓缓前行,林代开始犯起恶心来。伏在案上。就要装病退场。呵,这倒也退得理直气壮,不伤面子。

但林毓笙不答应!

她自己的诗兴还没发挥。更想听听云剑的答卷。她一使小性子——林代竟然真的睡了过去。

唐静轩已经叫书僮铺好纸、润好笔。他挥毫。

纸上湿了,却看不出墨迹来。

这是怎么回事?

舟女依命掌来渔火,往纸上一倾。哗!纸上便烧出字来!

原来他用的不是墨、也不是水,而是酒。酒烧得快。火舌一舐。纸上的酒迹就先显出来,道是:

“莲叶传茶须尽欢。只因喜好吟成句。”

字迹一显完,便烧及纸张。整张纸烧成灰,便落到江里去了。一般的不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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