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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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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章

第95章金项链

当晚冬麦睡在厂房宿舍里, 和沈烈相拥而眠,厂房隔音效果并不是太好, 而且床也不是太结实, 一动起来就咯吱响,冬麦因为白天时候扔枕头被人家听到,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两个人也没做什么, 只是搂着而已。

不过只是这么搂着,都觉得很好。

她喜欢他身上清爽的气息, 更喜欢紧贴着他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睡觉, 这让人打心眼里觉得踏实安全。

陵城的夜晚, 不远处会传来沉闷喧嚣的迪斯科声音, 和松山村完全不同, 冬麦开始还睁眼听着, 后来沈烈感觉到她睡不着,就用手轻拍她后背。

拍着拍着,她也就睡着了。

凌晨时候, 恍惚醒来, 却觉得不对劲, 后来才明白, 这个时候应该有鸡叫声才对, 陵城却没有鸡叫,这个时候格外安静沉寂。

冬麦心想, 她还是习惯农村的声音和节奏。

简单洗漱吃过早饭后, 沈烈也没什么事了, 便带着冬麦去陵城各处逛逛,悠闲自在地逛, 逛到了银行。

沈烈带着冬麦进去,说要给她买金项链。

冬麦觉得自己不需要金项链,好好的带那个干吗?

沈烈却坚持:“不喜欢带,可以留着,说不定以后咱们有了孩子可以传下去,现在金子是硬通货,保值。你不知道,首都那里的商场,大家抢金项链都抢疯了。”

冬麦:“抢疯了?都那么有钱?”

沈烈:“之前买卖金银也就是私底下买,国家不允许私人买,去年才发了一个规定,在国内恢复私人金银买卖,当时大家都抢疯了,商场里的一会儿工夫就卖光了,现在黄金首饰依然是紧俏物。”

于是冬麦还是跟着沈烈进去了,进去后,问了人家银行柜台人家,人家确实是有金首饰卖,有戒指,项链,还有鸡心挂片。

“你们来得时候挺好的,如果早一个月来,我们这里只有十四K金的,现在我们成色好了,纯度高,你看,这都是十八K金的了,而且项链款式也多了。陵城不少人结婚都得置办这个,置办这个才洋气。”

冬麦看了看价格,现在十八K金的首饰,最便宜的是四十九块三毛一克,就算是五十块钱吧,买一个十几克的金项链,这就要六七百,她觉得有些贵了,犯不着。

不过沈烈却想给她买,他握着她的手指尖,轻轻地捻着:“我们现在做买卖,几百也不算什么钱,再说你看我这性子,万一赔了呢,咱赔光了,不是还能落个首饰,以后我穷了,说不定要靠你变卖首饰过日子。”

冬麦听他说得可怜,便噗地笑了:“行,那买个吧。”

于是就挑花样,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也就那么几种,冬麦看了看,挑了马鞭链的链子,搭配一个鸡心坠子,至于戒指,则买了简单朴素的金戒指,是一对的,正好两个人一人戴一个。

结算的时候,一共要一千一百六十块钱。

买了后,出了银行,走到了旁边街心小公园处,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沈烈就给冬麦戴上了,精致项链轻轻落在冬麦颈子上,搭在锁骨上,越发衬得那里纤弱而白净。

别说沈烈,就是冬麦自己都看得脸红,她觉得这样真好看。

果然有钱就是不一样,可以戴好东西,打扮得更美。

又拿出来戒指,一人一个,戴在手上,两只手伸在一起轻轻扣住,只觉得别样的甜蜜和喜欢。

沈烈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忍不住,便俯首亲了一口她耳边,低声说:“晚上回去咱们自己家,想怎么着都行。”

他承受着压力,付出那么多努力,终于可以给她一些美好的,精致的项链,时尚的衣裙,可以随心地花钱,看着她抿唇甜蜜地笑,看着那泛了细碎金光的项链衬着她雪一样的肌肤,他会忍不住想抱住她,亲吻她,想更亲近,更淋漓尽致。

逛街回来后,沈烈便和彭天铭去谈了,谈的结果是,他会适当地帮忙,可以不收钱,彭天铭自然高兴,沈烈也觉得不错。

彭金昌二十岁就在首都总工会任职,就算曾经一度倒下,但是在首都的关系门路都在,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交情比一般人深。许多自己办不到的事,人家能办到,自己懂技术,关键时候帮人家调试调试并不费什么力气,但是却能和人搞好关系,以后遇到原材料或者说卖货方面的问题,万一求到人头上,人也能帮帮自己。做生意就是这样,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出路,不可能只靠自己打开局面,还是得互相帮衬。

彭天铭脸上的巴掌印已经没了,人看着心情也不错,当即让会计给沈烈开了钱,三台机器是一万二,现金支付的,一看就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票子,一捆是一千块,一共是十二捆,扎扎实实地摞在桌前。

“咱先回去公社,存了钱,顺便把贷款给还了,接着回家歇歇后,我便去收毛渣子来分梳了。”沈烈这么收拾着的时候,想起来开餐馆的事:“贷款还了后,先去看看那房子,趁着这两天我没出门,给你修整好了。”

他想了想:“到时候叫上你哥,我们一起干,干着活,我和他谈谈,没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冬麦自然没有不同意的,当下两个人匆忙告别了彭天铭,就要回去,彭天铭倒是意外,笑着看向冬麦:“我和妹妹投缘,本来想多说几句话,没想到你们这么着急回去。”

冬麦对彭天铭有些好感,觉得她能力强,又知道她的遭遇,其实对她挺心疼的,因为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便生了亲近之心,不过现在着急回去办事,也只能回头再说了。

两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坐了公交车,下车后,取了冬麦寄存的自行车,先过去公社看了房子,沈烈研究了一番,觉得这房子破归破,但结实,修整一番能用,唯一的不好就是小。

“现在咱们不缺钱,你可以做大一点,凭你的能耐,生意肯定好,到时候还得扩,还不如一次到位。”

“我第一次做,太大了也怕忙不过来,再说你这里开始梳绒的话,估计也忙,所以我想着,我找娘家合伙,到时候给提成,我大哥那里估计够呛,我想找我二哥二嫂。”

说着,冬麦便把自己的想法说给沈烈,沈烈听了,有些意外地看着她。

冬麦见他这样,倒是不好意思了:“你觉得这个想法太异想天开了?我也就是瞎想想。”

沈烈却握住她的手,坚定地道:“不不不,我觉得你这个想法太好了,其实我一直担心你太忙了会累,现在这样最好了,你二哥二嫂是踏实人,不贪心,这样的品性,很适合和我们合伙,到时候他们守着店,我们来把控方向,两家分成,你也不至于那么操心劳累,你怎么想出这么好的主意?”

冬麦被他夸得不好意思了:“随便瞎想的呗!”

沈烈:“这样挺好,其实我搞梳绒机挣钱,也是想你过好日子,但你自己想干这个,我肯定也支持你,我支持你,又怕你辛苦,现在这样最好了。”

当下他也没意见了,小就小,就这房子吧,于是两个人先去了趟银行,把贷款还上了,最后清算了下,存折里一共还有一万九千零几百,他们把那几百取出来,之后沈烈带着冬麦过去订了石灰水泥,又找人家借了工具,想着明天就开始修整房子。

忙完这些,两个人马不停蹄地过去东郭村,打算和江春耕提提,明天过来帮着修房子。

这个时候天已经有些阴了,两个人便想着赶紧到家,免得淋雨,所以车子骑得飞快。

谁知刚一进村,就见别人都同情地看着冬麦,还有人说:“冬麦,你这是从哪儿来,没去公社卫生所?”

冬麦意识到不对,问起来,别人才说:“你还不知道?我以为你们知道了呢!”

冬麦心里一凉:“到底怎么了?我家里出什么事了?”

村里人都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说,冬麦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大嫂在家门台上摔了一跤,见红了,现在被送过去公社卫生所了。

“用老陈家的拖拉机送过去的,估计现在已经到卫生所了。”

“哎,造孽啊,流了不少血,也不知道孩子能保住不!”

冬麦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仿佛要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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